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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股吧_富安娜股票行情分析

2022-10-04 09: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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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普尔 电商概念 纺织服装 股权激励 广东板块 机构重仓 社保重仓 深圳特区 网红直播 婴童概念

经营范围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灯饰、木门等家居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器、办公家具、五金制品的销售。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LED产品、电子产品、各种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系统设计;平面及立体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服务与技术咨询;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安装;物业管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新型纺织材料及其制品、床上用品、装饰布、衍缝制品及家居用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厨房设备、家具;陶瓷制品、水暖器材、卫浴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机动车停放服务。

床上用品、家居用品等

公司以“艺术家纺”为核心,专注于床上用品、家居用品和其他家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工艺、品牌推广和营销渠道建设。公司对于艺术家居生活方式正从“家纺”向“整体家居”拓展,设计拓展到更多的家居用品开发上,“集成智慧大家居”一体化的战略,是公司下一个十年发展中重要布局。随着富安娜“整体家居”成熟,超大型家居馆全国布局也已初见成效。

家纺行业

家纺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短期内可能会出现需求暂时放缓或下降的风险。而且随着竞争加剧,整个行业面临洗牌。从家纺产品的结构上看,中低档产品生产过剩,需求萎缩;而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中高档产品比重偏低,不能满足城市消费者在家纺文化和保健意识方面的需求。

供应链采购管理优势

公司实施面料周期管理、产品周转天数管理等方法缩减公司资金占用时间;利用市场环境和集中采购对原料进行成本控制;整合龙华、南充、常熟的供应资源,加快物料周转速度,降低公司成本,加快产品供应速度。未来龙华工厂将成为新业务的孵化基地,建成现代化智能物流库,配合渠道推进直配门店,建立以区域中心为核心的配送模式。

生产布局优势

公司现有深圳龙华家纺生产基地、江苏常熟家纺生产基地、四川南充家纺生产基地,是国内现今唯一同时在“长三角”、“珠三角”和西南内陆建有生产基地的家纺用品企业。借助募投项目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了自动化生产水平,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竞争力,同时也充分利用其地理位置,辐射周边地区,节约物流成本,大幅度地提升了供应链物流的快速流通能力和效率,有效支持了企业的战略发展。

主营家纺行业 

公司将“艺术家纺”作为品牌内涵,提出面向“中高端市场”的定位和多品牌战略,拥有“富安娜”,“馨而乐”,“维莎”,“圣之花”,“劳拉夫人”等5个品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公司提出将华南地区作为核心市场,华东地区作为重点市场,其他地区作为培育市场的区域发展策略。公司产品在华南市场荣列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名,该地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一直在30%以上,华南,华东两个区域市场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

拟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6年2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4.8元/股的价格,向55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为,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6-2019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分别不低于3%、6.09%、9.27%、12.55%。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48个月内按 10%、20%、30%、40%的比例分四期解锁。

扩大产能 

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10472.80万元和5139.10万元投资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2011年1月分别用7600万元和92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其追加投资),增资达产后共可形成630万套中高档床上用品类家纺产品生产能力,预计将新增年营业收入12亿元,净利润1.37亿元。(截止2010年末共投入募资9100.59万元)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2011年8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常熟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增资。变更前注册资本:16,800万元,变更后实收资本:16,8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20,800万元,增资后实收资本:20,8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床上用品、装饰布、绗缝制品和家居用品生产、加工、销售。公司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将使新购买的相关资产产权及管理关系更为清晰,便于管理;同时,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拓展营销网络 

公司以募集资金12184.20万元投资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1月拟追加3000万元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后项目的建设投资不超过13100元),计划建设20家旗舰店,90家直营专卖店,210家直营专柜。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延长至三年,一至三年的完成进度分别为30%,70%,100%。预计新建店(柜)第一年产生效益为正常年份的50%,第二年产生效益为正常年份的80%,第三年产生效益为正常年份的100%。每家店选址后,3~4 个月可建成营运。(截止2010年已投入募资2543.90万元,预计2012.12.31完成)

研发+设计优势 

公司拥有国内床上用品行业最强大的研发设计团队,每年推出新款花型达100多种,新产品400多款,现拥有各类花型和款式3000多种,产品5000多款,能给予消费者最丰富的选择。公司首家推出代表国内床上用品行业最高水准的艺术平网印花系列产品,是全球仅有的实现平网印花产品规模化生产的两家厂商之一。公司拥有外观设计专利7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著作权121件,是国内同行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多的企业之一。

行业前景 

根据中国家纺行业协会的调查,按发达国家的消费习惯,服装,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三类消费应各占市场消费总量的1/3。但我国目前服装类纺织品消费约占总量的65%,家用纺织品消费仅约占23%,且家用纺织品的人均消费占消费性支出还不到1%。另外,从国内来看,随着近几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未来几年80后将步入结婚高峰期,我国家纺行业的发展前景也较为广阔。

拟购买伊思家饰部分资产 

2011年8月公司拟定以人民币40,255,621元购买位于江苏省常熟市谢桥镇虞山工业园宜兴路8号1幢、2幢、3幢、6幢的物业及其资产。房屋用途均为工业用途,建筑面积合计27,671.64平方米,评估价格为人民币40,400,595元。其他资产分别包括: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他资产均为国内购置,购置时间从2003年至评估基准日期间购置。委托方购置机器设备后即投入生产,安装于伊思家饰的工厂区内,目前维护保养较好,生产运行正常。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255,621元。上述资产中房地产物业距离公司常熟全资子公司距离较近,购买后,常熟富安娜可快速扩建厂区。此次交易完成后,可以使公司每年增加近40万套/件中高档床上用品的生产能力。

股权激励 

2012年2月,公司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247.08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1份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分别为27.95元。行权条件为以2011为基数,2013-2015年相对于2011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90%、120%;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2%、12.5%、13%。该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共计199人。

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6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控股股东增持

2012年12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通过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公司153,42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林国芳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以及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拟斥资1亿至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2018年12月19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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