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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股吧_蒙娜丽莎股票行情分析

2023-03-07 09: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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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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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陶瓷产品;销售:陶瓷及原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室内外装饰工程(持有效的资质证经营);普通货物仓储;物流辅助服务;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陶瓷产品

建筑陶瓷是用于建筑物饰面、建筑构件的陶瓷制品,具体可分为陶瓷砖、陶瓷薄砖、陶瓷薄板、建筑琉璃制品、饰面瓦和陶管等产品。发行人生产的建筑陶瓷产品以陶瓷砖和陶瓷薄板为主,广泛应用在住宅装修装饰和公共建筑装修装饰中。

陶瓷行业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一季度全行业业绩整体面临下滑;行业整体仍然呈供大于求的状况,竞争进一步加剧,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向欧美等国家的出口份额将持续走低;随着消费端的迭代与升级,行业继续向品牌化、高端化、个性化方向发展;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环保督查更严,会有更多企业因环保不过关而影响生产,更多产区推行清洁能源改造,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攀升;行业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大板、薄板、岩板、仿石、仿木、现代砖将成为热销产品;销售渠道会进一步裂变,房地产战略业务、传统经销、整装精装、直播带货等都将深刻影响行业发展及走向。

技术优势

目前发行人已拥有发明专利49项。发行人的研发和技术水平已获得广泛认可,获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已累计获得省、市、区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累计超过30项,参与起草、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5项。2009年,发行人负责起草的国家产品标准《陶瓷板》(GB/T23266-2009)和行业标准《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2009)发布实施。

渠道优势

发行人的经销商体系已覆盖全国三百多个城市,包括全国全部省会城市和大部分地县级市,共有三千多家销售网点。目前,已有一千多家综合规模较大的旗舰店建立了发行人的品牌展厅。

新产品开发优势

发行人以较强的创意设计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高技术含量的制造能力为基础,既能够保持丰富的产品线,实现对抛光砖、抛釉砖、仿古砖、瓷片、陶瓷薄板、艺术壁画等各类工艺产品的全面覆盖,将技术成果较快转化为新结构、新风格的系列产品。

超大规格陶瓷薄板及陶瓷薄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30,510.38万元,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通过改建坯料标准化处理中心、原料车间、烧成车间、抛光车间、仓储车间等,引进、应用国内外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清洁节能的连续球磨机、喷雾干燥塔、超大规格陶瓷薄板压机、智能包装线等设备,完成对公司总部生产基地3条传统陶瓷砖生产线的全面技术改造。

总部生产基地绿色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投资额为28,778.72万元,建设期24个月。项目拟对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其余13条生产线实施自动化改造和节能减排改造,同时对部分生产线进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

陶瓷薄板复合部件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8,405.78万元,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拟建设夹层复合板车间、幕墙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室,引进四轴加工中心、数控双头锯、双边直线磨边机等设备,形成年产陶瓷薄板幕墙复合部件15万平方米和陶瓷薄板夹层复合板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和配套的设计、营销和服务体系。

工业大楼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29,970.38万元,建设期3年。本项目拟通过建设工业大楼,扩大公司产品展示规模,同时对各职能中心进行扩建升级,提升公司在创意设计、能源管理、环境监测、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方面的能力。

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0,342.60万元,建设期2年。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全国10个覆盖范围广泛的重点城市选择优质店位自建16个直接面对客户的体验中心,以增强公司对核心终端渠道的掌控,提高客户对公司品牌及产品的认知与体验。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拟投资5,814.28万元建设新材料研发、新工艺研发和新应用研发三大实验室、分析测试室以及中试车间,并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试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为未来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公司经销商、供应商申请并筹划持股计划

2018年9月3日公告,公司部分经销商、供应商拟与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以合法方式取得公司股票。公司将与相关经销商、供应商商讨具体细节,并分析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本次经销商、供应商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每个经销商、供应商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截至公告日,上述经销商、供应商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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